2018年3月8日了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召开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于3月5日召开。据悉,2017年郑州市共查处超限车辆5721台。从2018年3月5日起,郑州市将加大对超限超载车的查处力度。对车货总重超核定标准50%的车辆,直接纳入黑名单;同时,对该车辆货源地辖区政府和车主辖区政府将按每车每次3万元的标准实行财政扣款。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督查处处长刘超伟在会上通报称,2017年,郑州市交运委执法人员共检测车辆101.6万余台,查处超限车辆5721台,拆解非法改装车辆192台,累计卸货20.48万吨,共对6080名驾驶员实行记分处罚。全市邮寄高速违法告知书18960封,罚款3921210元。同时,2017年一共对235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其中郑州市本级32家,登封67家,新密63家,荥阳40家,新郑30家,上街3家。
今年,郑州市将重点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吕云飞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共100天。在此期间,郑州市治超办将组织在重点区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郑州市各县(市区)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将依托固定超限站和全市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49吨和故意遮挡号牌、逆向行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未按期年审等违法运输行为;将加大对非郑州籍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各县(市、区)辖区内每个动态检测点至少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5次。同时,在超限站、治超卡口、货车聚集场站等地点,将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未按期年审运输车辆,至少每周开展一次较大的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郑州市治超办还成立了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刘超伟在会上透露,本次专项行动,他们将加大对各县(市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追究的同时,还将车辆超限超载与相关责任辖区政府进行经济挂钩,对其进行财政扣款。其中,会议要求,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查处的、货源地或登记地在郑州市境内的、符合《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严重”以上(即车货总重超过核定标准50%”)的严重恶意超限超载车辆,将直接纳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3次以上的车辆,将直接取消营运资格证。同时,对车货总重超过核定标准50%的违法车辆货源地辖区政府和车主辖区政府,郑州市财政将按每车每次3万元的标准,直接财政划转专户储存。对于车辆货源地辖区政府和车主辖区政府为同一所在地的,将不重复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