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临淄交警部门发布《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大型货车限行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通行临淄部分道路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大型货车(重、中型货车)实行限行措施。限行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
重汽危化车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通行带来的排放污染,决定对通行临淄区部分道路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大型货车(重、中型货车)实行限行措施。据悉,限行区域为G309(含)以南、省道S102(不含)以北;冯北路(不含)以东,淄江路(S102省道至南外环路口含)以西及建城区道路。
根据《通告》,限型车型分别为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重、中型货车)。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需持相关手续提前到临淄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12吨以上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禁区通行证。
此外,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除上述区域外通行临淄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报备制度,在通过之前应向临淄交警大队报告通行路线及所载介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