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搜 索

扬州60%以上乡镇开通镇村公交

2011-09-29  新闻来源:扬州日报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杨杨

  2011年9月23日,扬州市出台《加快推进全市镇村公交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确保全市6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其中重点中心镇100%开通。

  分几步实施?杭集率先试点开行

  意见提出,镇村公交的发展分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即:试点先行(2011年7—9月),各县(市、区)政府研究编制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出台镇村公交发展扶持政策,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全市选择邗江区杭集镇作为镇村公交开行的试点乡镇,各县(市)优先选择市级重点中心镇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全面推进(2011年10月至2014年),各地按照镇村公交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组织实施,有序推进镇村公交发展计划。总结提高(2015年),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镇村公交的服务与质量,建立镇村公交发展长效机制。

  何种运作模式?公司化经营 低票价运行

  意见要求,镇村公交实行公司化经营、低票价运行,运作模式实行“五定五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正常运行时间一年以上,服务质量考核优良,旅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有农村客运站的,镇村公交进站经营,并与县乡客运班线实现无缝衔接;班次平均间隔时间应满足出行需求;统一选用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经济型车辆,统一喷涂镇村公交标识;车容车貌良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公示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和线路走向图;镇村公交的开行和运行符合《江苏省农村客运班车安全保障工作规定》有关要求。

  有何奖励政策?  以奖代补 全额免税

  意见明确,经考核验收,省交通运输厅对开通符合标准镇村公交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个乡镇奖励资金40万元;市将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各县(市、区)、乡(镇)政府都要出台和落实配套支持政策。镇村公交发展涉及的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除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补助外,地方财政要加大投入,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同时,实施财政补贴,镇村公交实行低票价,其经营性亏损以及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等政策性亏损,由各县(市、区)财政、当地乡镇在考核、考评、审计的基础上,全额予以补贴补偿。镇村公交的税费征收项目全额免征。

[NextPage]

图片新闻

MORE >

数看车型

MORE >

数看卡车

数看客车

品牌查看

MORE >

卡车品牌

客车品牌

热点新闻

MORE >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专题报道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