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连接线收费贵过高速 屡被质疑
省政协委员孟浩表示:一条六公里的广清连接线不可能是高速路,即使是,也不具备高速路的收费标准。
昨日,广清连接线的经营主管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坚持捆绑收费是不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但却拒绝出示收费依据文件的详细内容。
国家交通运输部公路司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广清连接线属于开放式的城市快速路,那么就是城市道路,因而不属于交通部门管理,而是由城建部门负责的。
即使不去争辩广清连接线的道路性质,城市道路就能够随意收费吗?《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对此又有无收费的依据呢?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则对此态度明确,他表示,无论是广清连接线,还是华南快速干线,都属于不应该收费的城市道路。
省高速公路公司:
定性为高速路是依法依规 拒绝出示相关文件批复
在本报前日的报道中,有律师拿出广清连接线收费依据文件,写有“该项目(连接线)为开放式城市快速路”。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广清连接线的经营主管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其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郭鹏接受采访时表示,广清连接线定性为高速公路,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走的,不是“我们想收就收的,我们也是国企”。
只是,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是否就是广清分公司答复中提及的《关于广清高速公路与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连接线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05]432号文)与《关于广清高速公路与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连接线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粤费(2005)13号文)。
郭鹏表示,的确包含这些依据。但其拒绝出示广清高速收费相关依据文件(包括粤交财〔2005〕332号文),理由是该公司正面临着律师起诉的官司,暂时不能公布。
郭鹏强调,广清连接线目前的捆绑收费,无论是高还是低,都是走过了所有的审批流程的,“相关部门给的东西,我们都有”,因而绝对是经过审批依法收取的。“这是国企,不是私人单位,我想多少年收回(就收回)”。
可是,所有审批程序的齐全,是否代表广清连接线的捆绑收费没有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违背呢?
郭鹏说,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肯定是不会违法的,不存在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违背的东西。
可是,对照法律条文来看,广清连接线假使真的是高速公路的话,却完全达不到收费标准,它又会不会被纳入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范围呢?郭鹏回应,广清连接线收费是有充足理由的。而“如果有问题,肯定会被清理。如果没问题,则会继续……”
省政协委员孟浩:
六公里怎么可能是高速路 城市道路更不应该收费
昨日,在得知省高速的相关答复后,省政协委员孟浩在电话中激动地表示,“并不是所有的道路都可以成为高速公路,最起码要三十公里以上。何况,高速公路的规划审批是有严格程序的。一条六公里的连接线,怎么可能是高速公路。无论怎样,连接线都是不能收费的,即使是高速路,也不具备高速路的收费标准。”
孟浩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广清连接线的性质是被定位为城市快速路。这种城市快速路,实际上是属于城市道路的。而城市道路,绝对是应该免费的。至于目前收费,则是由于政府部门在逃避责任。本来应该由政府做的事情,却在没有告知社会的情况下,引入外资来修建城市道路,之后更以此为理由来收费。
他进一步表示,其实,在众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上,比如民航、道路、学校、宾馆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即使地方财政有限,国家也有一个“国家开发银行”来提供贷款,而且贷款是长期低利率。
其实,城市道路不应该收费,这也是近年来广东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呼吁的话题。
比如,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就明确表示过,“城市道路本身就应该面向城市内人群、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免费提供的,即使它属于政府贷款投资建设。”
而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文)中,记者也从没看到有普通道路可以收费的条文。城市道路的收费,又到底有什么依据呢?
交通运输部:
城市快速路由建设部管
昨日,交通部公路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城市快速路的行业管理属于建设部,交通部没有管理义务。”
6月14日,五部委发文,将从6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记者留意到,负责城市道路监管的建设部并未在此次的五部委办之列。
广东省交通厅:
广清连接线问题将尽快回答
如果广清连接线是城市快速路,是否归属交通部门管辖呢?广东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广清连接线是属于交通部门管理的,华南快速干线则是广州市负责的,交通厅基本没有介入。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五部委下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之外,交通厅正在制定广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省内各条收费公路如何自查自纠确定组织方案,待成文后还要报省政府批准。至于具体到广清连接线捆绑收费的问题,他则要求记者提交一份采访提纲,以便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尽快解答。
记者手记:
城市扩容伴生道路监管权过渡模糊
“的确存在原本属于城市之间的收费高速公路,城市扩容后变成城内道路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道路监管主体的变化,一部分道路将由交通部监管转而变成建设部监管。”交通部公路司有关人士表示。
随着城市版图的不断扩大,城市边界线较为模糊,一些原有城市之间的高速路变成了城内的高速收费路或是城市快速路。“法规不可能管理那么细致,然而现实生活变化很快,在监管过渡过程中,有时候严格区分不同道路的监管主体也存在困难。”该人士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城市快速路作为一种缓解交通拥堵的“新生”物孕育而生,但不少城市对此收费的现象也饱受市民诟病。在改善居民出行的同时,居民希望规范此类道路的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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