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我们根据已经建成的水电站装机总容量与我国水电资源中可装机容量的比值,似乎就可以很容易的计算出水电的开发程度。然而,实际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可装机容量含有
人为不确定因素
我国在资源普查中都是先测定出总河流的水能是多少,然后再按照每年可能运行小时数折算成为该水电站的可装机容量。这样来表示水能资源量,已经在我们国家形成了一种习惯。
然而,如果查阅国际水电协会的统计资料,我们就会发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根本就没有所谓可装机容量这个概念。国际上都很少采用可装机容量的概念来表示自己国家的水电资源量。因为可装机容量不是一个客观反映水能开发的确定数值。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程度的加速,我国的经济能力和用电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我们建设一座水电站发电机组的成本占了很大的比重。考虑到成本的原因,一般水电站的实际装机,都不大会超过该电站的计划可装机数。而现在随着机组制造水平和能力的提高,机电成本的比重和对总投资的制约因素正在逐年下降。与此同时,也是由于现代化用电水平的提高,保证社会用电的峰谷需要则显得更加重要。为了能增加电网的调峰填谷能力,我们也像发达国家一样已经开始大量地建设抽水蓄能水电站。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每一个新建水电站在建设的时候,几乎都会考虑尽可能地加大装机容量,以便该电站在电网需地调峰的时候能够多发电,增加水电站的调节能力。
我国增加规划水电站
装机的现象非常普遍
例如我国的三峡水电站,勘测时确定的水能资源为年发电量约847亿度,按照每年运行大约5000小时计算,原来规划可装机容量应该是1600万千瓦。而在实际开工建设时考虑到更好的发挥防洪、调节作用,满足在短时间泄水的需要,实际装机增加到1820万千瓦。后来根据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需要,又要增加420万千瓦装机,以便进一步提高三峡电站的调节能力。这样三峡的总装机容量已经达到2240万千瓦比原规划数提高了近40%。但是,由于长江的水能一般不可能随着我们装机的增加而增长,所以,三峡水电站的年发电总量基本上还没有什么变化。只不过提高了它的可调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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