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几个实习证的驾驶员在一起讨论一些相关疑惑问题,感觉有不少实习证的卡友还缺乏一些法律常识,所以觉得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拿出来,跟卡友们讨论讨论。作为一名卡友,为了我们切实利益,不得不学习一点关于交通法规的法律知识。实习证的疑虑主要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实习证能不能上高速?二,实习证独自驾车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三,实习证驾驶员独自驾车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拒赔?
根据我个人认知以及查阅相关法律资料,我先把这几个问题一一做出解释,也希望大家踊跃参与,各抒己见。
一,实习证司机能不能上高速?
其实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在大家考科目一时就应该知道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此外,实习证在实习期内的扣分后果是这样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二,实习证独自上高速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要承担全部责任?
看待这样的问题,首先得把实习驾驶证的性质弄清楚,实习证是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第十九条规定,向公安交通部门申请并依法通过考试取得合法驾驶证,唯一区别是需要通过一年的实习驾驶,让驾驶技术更加熟练,确保更高的行车安全系数。
但是道路交通法规也有明确规定,驾驶证实习期间必须要三年以上老驾驶员陪同指导才可以上高速行驶,否则就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且规定相应处罚,(罚款200元,不扣分,并且就近下高速)。
有以上分析,说明实习驾驶证肯定是合法证件,上高速只是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跟无证驾驶是有本质区别,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跟实习驾驶证也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实习证上高速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具体事故要看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导致事故根本原因来定性。
三,实习证驾驶员独自驾车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拒赔?
其实这个问题确实是实习证司机最关心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这些年现实案例中有不少保险公司都把这样的一个普通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拒赔的理由。实际上要回答这样的问题,还是需要两个方面来分析问题的本质,
1,实习证的合法性
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实习证的本身已经具有驾驶汽车的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力,上高速驾车并不属于实习驾驶人“禁止驾车”的情形,这是在承认驾驶人有驾驶资格的前提下,对实习驾驶人规定的一项义务,区别就是实习阶段独自上高速行驶是一般违法行为,会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相关规定的处罚(20—200元罚款),但是跟无证驾驶,或者持假证驾驶有本质区别。
此外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基本上占90%以上都伴随着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超载,不安规定行驶车道……等等),非人为的机戒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有比例毕竟很少,如果车辆因为在行车过程中存在一般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那么我们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所以说个人认为实习证在法理上来分析,肯定具备法定驾驶资格,绝对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2,保险法中的规定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其实,这一规定的立法本意在于寻求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防止免责范围过分扩大,以保护相对弱势的投保人。那么通过查阅发现,全国近几年发生的此类案例中,都是通过司法途经,最终有法院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做出相应赔偿。
虽然说全国各地的法院审理案件时,基本上都是以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是格式化为由,拒绝了保险公司的申诉主张,但在这里我还是要提醒广大实习期间的卡友,尽量不要违反这一交通法规,避免理赔时所产生的纠纷,况且在保险公司一次次吃亏的教训下,已经逐步把自己的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更改的更细化,更完善,用来弥补法律漏洞。所以说实习证期间尽可能不要单独驾车上高速行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