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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已经亮相 保险公司利润资产双双上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10-01-29

      讨论已久的保险会计新规定终于在岁末揭开了神秘面纱。近日,财政部与保监会联合下发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个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实施。《规定》在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等方面作出了要求。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根据监管部门测试的结果,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执行《规定》后,净资产和净利润会有所增加。

    准备金计量新原则

    准备金的计量标准一直都是业内最关注的。此次出台的《规定》没有对保险公司准备金提取作出具体的比例要求,只是要求个保险公司以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同时考虑边际因素和货币时间价值。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都按照保监会的规定以2.5%准备金评估利率计提准备金。“这样长期下来难以明确地反映保险人的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保险公司的很大一部分利润被计提准备金了,有些新保险公司实际已经开始盈利了,但是在账面上还是亏损的,股东的意见很大。”一家保险公司的财务高管对记者说。

    “《规定》实施将对保险公司内含价值的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时表示,财政部和保监会自今年8月份开始选择了46家保险公司对《规定》进行了模拟测试。测试结果表明,新的计提方法可以改善长期保险合同利润实现的时间分布,从而增强股东利益的货币时间价值效应,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在发展初期的股东增资压力和资本占用成本。

    混合合同进行分拆

    《规定》指出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做分拆处理。
 
    “这主要是针对投连险和万能险等投资类的产品而言。目前该类产品全部计入了保费收入,但是《规定》实施以后,该类产品将会被分拆,只有保障的部分计入保费收入。受此影响,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将略有下降。”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介绍,对于部分主要销售投连险和万能险的保险公司而言,其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下降

    此外,《规定》还首次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引入保险公司2009年的财务年报中。《规定》要求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应当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测试重点是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附加利益。

    前述负责人表示,重大风险测试的引入有利于消除A+H股上市保险公司年报差异,降低我国保险公司境外筹资成本,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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