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在2009年节能减排的八项重点工作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电力(关停小火电机组)、炼铁、炼钢等行业落后产能被排在首位。
以炼铁业为例,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到2011年,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三年将累计1亿吨。
为此,国家发改委将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门成立检查小组,定期向土地、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关口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
但如何“依靠提高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两高’行业项目资本金比例,引导金融机构严格限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其效果仍需观察。
按照发改委的时间表,整个“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共计13个行业,截至2008年底,包括电解铝、造纸、酒精等行业落后产能已基本完成或超标完成。但是被列入计划的电力、炼铁、炼钢等行业却越减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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