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但并未公布提高出口退税率的细节。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通过的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就提出将调整部分行业产品出口退税率。其中,将提高631项轻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最高至13%,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恢复到2007年7月1日前的水平;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退税力度将继续保持;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将调整;钢铁行业则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