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搜 索

七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07-26  新闻来源:汽车研究网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张璐

7月25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通知要求,注重区域协作。各试点地区要与周边地区建立联动机制,破解影响和制约协作开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各自产业基础和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互补优势,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促进形成以点带面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跨区域产业链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跨行业利益共同体。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建设第三方商业化服务平台和技术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成熟的市场化机制。

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以及有色冶金等产业基础,统筹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严格控制再生利用企业(特别是湿法冶炼)数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以下为通知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议。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计划,明确各项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二、注重区域协作。各试点地区要与周边地区建立联动机制,破解影响和制约协作开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各自产业基础和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互补优势,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促进形成以点带面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跨区域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四、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跨行业利益共同体。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建设第三方商业化服务平台和技术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成熟的市场化机制。

五、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以及有色冶金等产业基础,统筹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严格控制再生利用企业(特别是湿法冶炼)数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科技支撑。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平台及第三方认证机构等各方面优势,促进产学研用合作,重点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绿色制造、回收利用及处置污染防控等标准体系,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

七、抓好项目建设。以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带动试点工作整体推进,解决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等突出瓶颈问题,树立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促进相关标准及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八、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对接,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九、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等要求,做好组织协调,通过重大项目建设保证示范工作落实。加强与试点地区的对接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在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规范研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创新。

十、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注重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试点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十一、做好宣传解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环境安全风险及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重要性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二、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地区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对试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在试点期满后组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完善、高效、规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其他非试点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提出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备案。要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汽车生产等相关企业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责任,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加强与试点地区和企业的经验交流与合作,促进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协作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3日

相关新闻

2020-12-17 16:49:48

工信部调整甲醇汽车产品准入

12月15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甲醇汽车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按照《八部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61号)等规定,企业选择对应的车型类别进行甲醇汽车产品申报,产品名称应包括“甲醇”。

2020-12-01 16:51:54

工信部等17个部门联合推出25条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保住中小企业,就保住了我国经济的源头活水。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2月1日,17个部门印发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财税支持制度、融资促进制度等7方面25条具体措施。

2019-10-09 11:36:55

11家车企遭工信部处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对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8-12月,在开展2018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企业有部分产品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责令这11家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并撤销产品《公告》 ;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19-07-16 18:39:50

工信息部发布第32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7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第32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本批《公告》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共计463户,新产品共计2023个。经企业准入条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30户。经装备中心最终审核,共有444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318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26户)的1931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1385个、摩托车产品546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19-07-09 16:35:35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的意见

为适应我国商用车性能高速发展现状,不断提高商用车乘员保护技术要求,保障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先进性,加强对商用车安全方面的行业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组织行业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开展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12-201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的修订工作,已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标准为全文强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6512

2019-06-19 19:40:40

工信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6月1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本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前期已进行过检查的车辆,可不再重复检查。

2019-05-29 18:01:51

工信部撤销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企业

按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的规定,工信部对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查,江苏金长兴电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不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要求,拟从公告中撤销,现予公示。

2019-05-28 09:07:20

工信部:未收到青年汽车公司准入申请 水氢汽车不能生产销售上路行驶

针对河南南阳备受争议的水氢发动机事件,工信部表示,截至目前,仍未收到青年汽车公司该车型的产品准入申请,该车型未获得产品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目前这款车型不能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此外,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骗补”疑问,工信息部也回应,该产品没有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

2019-05-24 08:55:43

工业和信息化部立即启动轻型货车“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

2019年5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空车超载 轻卡不轻”节目,曝光了中国重汽、陕汽集团等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4.5吨以下轻型货车产品不符合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问题。工信部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部署。5月23日,工信部组织中国载货汽车生产企业联席会C8成员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主动开展自查,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整改措施,纠正和防止“

2019-02-15 14:35:48

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6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6批)公告,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多个车型上榜。

图片新闻

MORE >

数看车型

MORE >

数看卡车

数看客车

品牌查看

MORE >

卡车品牌

客车品牌

热点新闻

MORE >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专题报道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