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客运和货运汽车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12-2.5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将因不同生产企业而异。该措施于2009年6月18日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
2008年5月16日,巴西贸易维护局受理全国轮胎工业协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子午线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0112090。2008年12月1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初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33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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