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各财产险公司下发了《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把车损险的定价方式由目前各家公司普遍采用的新车购置价拟更改为按照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也就是说车主在首年投保之后,次年开始车损险保费将根据车辆每年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来定价,保费将会明显下降。
征求意见稿指出,车辆的实际价值即为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值,拟定的折旧率为:9座以下的客车月折旧率为0.6% ,10座以上的客车月折旧率为0.9%,不足一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如果按这一标准计算,一辆家庭轿车在使用三年到四年后,每年折旧率应为7.2%,累计保费大致能降低20%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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