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车主到武汉市内各大汽修店修车,将可签订统一的维修合同。这将成为广大车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昨日上午,武汉道路运输协会、运管处、市工商局合同处、市消协等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武汉市机动车维修示范合同最后修改意见,并计划于7月1日在全市推广。
截至去年底,武汉市共有机动车维修点1200余户,年新增机动车维修点197户。与此同时,维修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08年,汽车投诉比2007年增长了2.8%,其中汽车维修占相当大比重。
据悉,机动车维修行业还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过程不透明、故障诊断不清、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有些维修厂家没有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有些虽然有维修派工单据,但内容过于简单、权利义务不对等。发生纠纷后,双方均无法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增加了维修投诉纠纷调节的难度。
为此,武汉市四部门共同起草了《武汉市机动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在1个月的意见征集期过后,昨日再次对细则进行讨论,近期定稿后,将于7月1日正式在武汉各个汽修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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