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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重申强调 7.1起必须用环保渣土车

2014-06-16  新闻来源: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邹裕

  各建设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防止道路遗撒和乱倒乱卸,2014年3月市市政市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环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改造与新车购置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必须使用达标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望全市建设施工单位和运输公司,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执行政府决定,带头控制扬尘污染,并自觉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  规范工地管理,自觉使用达标车辆

  请建设施工单位,自觉选择市市政市容委官网发布的运输企业和达标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自觉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和“三不进、两不出”规定,防止违法违规车辆进出工地。已签订运输协议的工地,运输企业应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达标车辆的更换,否则,建设施工单位解除运输合同。

  ●  抓紧实施车辆更新改造,及时申请政府补助

  在北京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选择在北京汽车协会报备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生产改造企业,抓紧进行车辆更新改造,努力使所属运输车辆符合地方标准。

  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车辆改造或购置新车(6x4或以上驱动形式),并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改造每辆1.5万元,新购每辆车5万元),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均可登陆市市政市容委官方网站(www.bjmac.gov.cn)进行申请。

  申请成功后,可前往许可所在区县服务窗口办理补助申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车辆改造与新车购置的具体条件、补助政策、申领条件及申领流程登录市市政市容委官方网站查询)。

  ●  明确工作目标,参与规范运输

  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有效治理道路遗撒泄漏、扬尘污染,提升北京市空气质量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全市广大建设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要把握有利时机,积极配合,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车辆改造更新,全力支持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治理大气污染做出贡献。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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