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现将《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我司联系。
请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和所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的名称、海关代码、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公示时间: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15日
联系人:沈庆、付英晟
联系电话:010-65197546,65197403,65197563(传真)
电子信箱: fuyingsheng@mofcom.gov.cn
附件:
新增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公示版)
商务部产业司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Next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