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以来,不少网民就“禁止在机动车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条款发表观点,反对者提出有产权车位不应一概禁装地锁。前日,北京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客新华网表示,根据物业管理办法,在居住区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的车位上装地桩地锁,如买房时已经购下车位,所有权就是购房人的。
小区应有停车管理规划
最近正在征求意见的停车管理办法,已经明确提出,不允许私装地锁,一是影响公共交通,二是公共资源不能被某人占用。
针对买断或租用的车位是否可装地锁的问题,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停车设施处处长潘波表示,物业管理办法明确,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的车位上装地桩、地锁。但有些车位开发商可以出售,如果车位是在买房时已经购买下来,其所有权就是购房人的。
潘波表示,小区对于停车秩序和停车管理应有相应规划,首先不能影响消防通道、老百姓出行等。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业主大会同意以后,在小区资源够用的情况下,得到相应比例业主的同意,公示公告后,可以和业主间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业主装地锁是为了维护停车秩序,受法律保护。
公益停车场收费不降低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了“公益性停车场”,这种停车场的停车费是否会降低,不按照三类地区的标准收费?
对此,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刘缙说,设置“公益性停车场”是政府针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资源短缺,为缓解市民居住停车难和公共出行停车难采取的措施。
“这个概念主要在建设上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刘缙说,如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停车场的产权归政府所有,收费标准不会降低,还是按照三类地区收费,只是在建设政策上有一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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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电子收费治私自打折
针对网友提出的停车费私自打折的问题,潘波说,正会同相关部门推广电子收费,现在全市五个城区的800多个停车位已试点电子收费,好处是计时准确,减少双方的误解和不清楚,“电子收费还将继续推广。”
潘波介绍,电子收费工作首先对车位采取技术手段,装感应地磁线圈;二是收费不用现金,可能用公交一卡通刷卡;此外还需要空中监控。
■ 声音
为什么提高停车费?
更好地缓解交通拥堵,通过经济杠杆来调整大家出行方式发生一些变化。另外,通过经济杠杆使有限的停车资源更好地周转利用,使北京整个交通环境、动态和静态能够达到相对平衡和有序的状态。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刘缙
停车费价格是否合适?
这个标准在全国而言处在中上等水平。上海停车一类地区第一小时15块钱,每增加半小时10块钱,北京一类地区第一小时10块钱,之后每小时15块钱。广州、深圳和上海基本相等。目前的标准比较符合北京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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