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广汽集团与长丰集团举行了股份转让协议签字仪式。这项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广汽集团重组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汽车)项目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是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颁布实施之后,中国汽车企业的第一个战略重组项目,也标志着广汽集团继与本田、丰田合作成立乘用车生产企业之后,在国内实施的乘用车企业重组战略正式拉开序幕。
根据协议,长丰集团将其持有的长丰汽车151,052,703股(占长丰汽车总股本的29%)转让给广汽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汽集团将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长丰集团持有的长丰汽车股份将由目前的265,522,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减少至114,469,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8%,仍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经长丰汽车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后,长丰汽车将更名为“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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