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年,本市净增机动车达到81万辆,超过香港的车辆总数。截至今日,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84.2万辆,距离500万大关仅一步之遥。
车辆密度大,使用频率高,发生事故后,又执着地等待警察,种种用车习惯使得北京“致堵”力量远远大于“治堵”努力。近期,北京市交管局将再度高调推行“小事故自行处理”,以减轻道路压力。交管部门透露,目前正在研究新的处置方式:凡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坚决不挪车并造成了严重拥堵的,可由交警当场滞留车辆。这将给司机带来远比“200元罚款”大得多的威慑力。
谋利益
现场扯皮为了不吃亏
许多事故纠纷背后,并非只是分不清责任。除了“双方事故”理赔过程非常麻烦之外,还有大量或明或暗的其他经济利益。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龚立伟先生说,有的司机在路上被别的车碰了,即使对方承担全责,也不愿意挪车。“‘双方事故’走保险程序,比单方事故麻烦。有的司机会在事故现场直接要求对方赔一笔交通费,出租司机还会要求赔偿份钱。如果全责方不满足要求,有的无责方就坚决不挪车,宁肯等交警前来处理。”龚先生讲,凡全责方给了钱的,事后他们各自报单方事故。车主皆大欢喜,只是保险公司可能要承受一定损失。
据了解,现在很多司机只上了交强险,而交强险对事故车的赔偿最高额度为2000元,有的事故损失明显超过2000元,又没有商业车损险的司机非常容易在现场扯皮,以图减小损失。这也是“小事故不挪车”的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交强险的理赔额度能有所提高,可能会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旧观念
有事故先想找警察
去年在全部需要“自行处理”的事故当中,仅有三成左右是真正由双方协商解决。另有约四成左右需要等候民警到场,并在民警主持下,“自行”协商。而其余部分还是要靠民警开具“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单”。根据交管局指挥中心的统计,高峰时期,环路上的事故每耽搁一分钟,会造成一公里的拥堵。每起事故处理时间以平均10分钟计算,恢复由此造成的拥堵,至少需要30分钟。
交管局新闻办主任张景春说:“现在很多司机在路上见缝就钻,频繁并线,最容易酿成剐蹭事故。这种现象的根源是,北京进入汽车社会的过程太快,交通参与者道德意识方面的准备远远不足,把以前骑自行车的风格全用在了开车上。一旦出了事故,按照以前早就形成的观念‘出了事找警察’,潜意识中就不愿意‘快处’,也不相信‘快处’。”
新举措
今后不挪车可能被扣车
据一线交警介绍,对“不挪车造成拥堵”的司机进行处罚非常困难,处罚率非常低。即使处罚,对司机的影响也极为有限。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想用重罚形成威慑力,就必须要修改《道交法》的相关条文,这在短期内并不现实。但警方现行的事故处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在事故责任无法区分时,允许交警滞留车辆。警方目前正在据此征求法律界的意见,争取据此出台新的规定,对应当自行处理的事故中坚决不挪车的司机,暂时滞留车辆,以促使司机在交通高峰期自行解决交通纠纷。
“如果车子被扣,肯定会给司机带来明显不便。这种压力肯定会大于罚款。当然扣车不是目的,我们只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加快老百姓自行快处的观念转变。”警方相关负责人说。
易误解
四种事故“难分责任”
交管局事故处刘建峰科长告诉记者,真正让司机们难以分辨责任的其实只有4种。
1、主辅路车在出入口相撞
易生误解:辅路车主认为,主路车驶出时属于并线,车身还未摆正,且驶出时应该减速,应承担碰撞的全责。
实情:在主路出入口,发生碰撞由辅路车承担全责。
2、无红绿灯十字路口相撞
易生误解:应当是同等责任。
实情:应当让右侧来车先行。
3、转弯或掉头车辆被直行车碰撞
易生误解:“我都转过来了,你撞了我的车尾,当然由你负全责。”
实情:左转弯或掉头车要避让直行车。碰撞责任由前者承担。
4、溜车
易生误解:“我没溜车,是你追尾!”
实情:由交警查看碰撞位置后才能确定。如判定是溜车,前车承担全责。
[NextPage]相关新闻
2020-08-24 17:03:17
北京:严禁在加油加气站用手机扫码支付
继国内一些城市叫停加油站扫码支付后,北京也对加油加气站内使用手机的行为“出手”了。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加油加气站内扫码支付等使用手机行为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严禁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进行扫码支付等使用手机的行为。
2019-10-09 17:16:14
10死7伤! 安徽蚌埠重大交通事故
国庆期间许多人都会选择外出旅游,而自驾游俨然成为了现在许多人的首选。每逢节假日,高速路都是必堵无疑。除了堵车,一些地方还事故频发。本来令人开心的假期,却频频出现交通事故。而就在近日高速公路突发重大交通事故,17车连环追尾致10死7伤,令人痛心!
2019-09-24 15:16:4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邮融合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
9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邮融合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通知称,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物流实际需求,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进“客运+货运两网合一”、“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网络平台货运+农村物流”等服务模式。
2019-07-12 10:45:59
交通部2022年7月1日起 全面禁止不合规罐车运行
7月12日,交通部发布关于《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加强对罐车以及罐体生产、检验及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标准内容和实施要求,在罐车以及罐体的生产、检验、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标准。2020年1月1日起,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罐车按照新的准入要求进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实现新罐车全面合规;2020年1月1
2019-05-31 16:14:14
交通部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等1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5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等1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公告显示该标准规定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车型分类,适用于行驶在收费公路上的所有车辆。
2019-05-31 15:49:37
交通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2019年5月31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12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简称《行动计划》),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
2019-05-31 09:19:11
交通运输部等12部门和单位联合提升绿色出行水平
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12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简称《行动计划》),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
2019-05-31 09:13:48
八大举措40项任务确保如期优质完成撤站任务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八大举措40项任务确保如期优质完成撤站任务,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任务分解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全力推动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9-05-28 09:09:20
4月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4月,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位运行、增速有所加快,营业性客运量降幅扩大,货运量较快增长,港口货物吞吐量平稳增长,中心城市客运规模持续增加。
2019-05-24 09:06:13
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部署ETC推广安装
近日,经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8项工作举措,积极推动ETC安装使用,为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