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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正式颁布

2009-08-12  新闻来源:中国汽车研究网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王凡

      8月10日,《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始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在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以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等,根据报废车型可以享受3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补贴。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是中国为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改善环境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措施。从今天起,车主可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等手续到当地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进行补贴申领。

      中国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指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出台后,将对疲弱的商用车构成利好,尤其是轻型卡车、中型客车将成为最大受益者;按照地方政府微调后的政策,消费升级可能延伸至中级轿车市场。

      【要闻点评】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昨天(10日)正式启动。如果有人硬要将中国的“以旧换新”跟欧洲、北美的“旧车换新”生硬地放在一起,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与欧洲、北美的补贴金相比就大不相同。

      我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金额偏低

      “与欧洲、北美等国家和地区相比较,这次的政策补贴金额的确偏低。“欧洲不少国家的政府补贴金额都在5000欧元左右,最低的德国也有2500欧元。虽然我国补贴金额较低,但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有些部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补贴标准,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变通的办法,可以效仿此前英国推出的政府补贴与汽车企业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来弥补标准额太低的问题。

      地方政府的贯彻度比补贴金额更重要

      经调研发现,大家都认为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力度太小,难以对车主产生吸引力,对车市的拉动作用也不会明显。“最高6000元的补贴”成为最大的争议点。

      其实国家制定的“最高6000元的补贴”并非最终的金额标准。这个标准只是在国家范围内由国家掏钱的,是在这个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比如说补贴更高的额度,由各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进行适当的调整。换句话说,针对二手车的“以旧换新”,实际上存在两个版本,分别是商务部的和各地政府的。“以旧换新”是否实惠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考察

      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才刚刚开始进入汽车社会,绝大多数购车人属于“第一次购买”,“换车”在整个购买中所占比例不高。这种补贴力度仅对正好急需要换车或者恰逢进入强制报废期的车主是件好事,因为这个措施而选择“以旧换新”的车主毕竟只是少数。

      补贴金额虽低 购买手续宽松的话也可以接受

      关于这个补贴力度不够的问题很多消费者对补贴的标准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确实有很多消费者认为,是不是补贴的额度能更高一点,但是也有很多的被调查对象也谈到,如果这个购买手续,比如有些更宽松的购买手续的话,这个额度也还是可以接受的,比如说能不能实现汽车贷款的新政策,比如说分期偿付可能对每一个购车人来说对他的负担会更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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