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的旧车逐渐退出市场、更多的环保新车开上申城马路——《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09年6月1日施行以来,其政策效应正在逐步显现,从车辆更新情况看,购置新车主要是小型客车,其中沪产客车占67%左右。
为了继续推动“以旧换新”政策,2009年7月22日,上海市商委表示,将结合已出台的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商务部近期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梳理相关政策,争取在2009年8月10日前公示该地方办法和国家办法的对接方案。
目前,上海的《暂行办法》中最高补贴为7500元,而国家的《实施办法》中最高补贴为6000元,之前有媒体推测,车主如同时享受国家和地方双重优惠,最高可补13500元。昨天,市商委表示,这种几率只发生在各种条件都巧合的情况下。目前,正在梳理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连接点,国家、地方两级方案如有叠加的话,可能在报废环节叠加。该对接方案将在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批,争取在8月10日前理清并公示给市民,届时如有符合条件而之前未享受足优惠的,理论上可追溯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