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8月禁销国II轻型车 违者处双倍罚款
2008-09-11 新闻来源:互联网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fox
8月1日起,如果销售商依然在卖“国Ⅱ”标准的轻型汽车,将被处以车价双倍的罚款。
为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尾气污染,西安从8月1日起,推行“国Ⅲ”三个标准。不达标的轻型车辆将不允许生产、销售以及挂牌。在西安销售市场上,虽然现存的“国Ⅱ”轻型汽车并不多,但并不能排除个别销售商为了经济利益而超时销售剩余的“国Ⅱ”车辆的可能性。为此,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特召集从事汽车销售的4S店经营人员,向他们通报国家和西安市政府对执行“国Ⅲ”标准的相关规定,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向他们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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