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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地级市新年启用粤Ⅲ油

2010-02-02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蘑菇

      从昨天开始,佛山、肇庆、清远等广东13个城市将全面推广使用相当于国Ⅲ油标准的粤Ⅲ车用成品油,加上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此前已经完成粤Ⅲ油推广试点。至此,广东所有地级市的机动车都将逐渐淘汰粤Ⅱ用油,从而在全国领先迈入国Ⅲ油新时代。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物价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与粤Ⅱ成品油相比,粤Ⅲ汽油零售上限价每升将提高0.2~0.24元,粤Ⅲ柴油零售上限价每升提高0.2元。而相对于粤Ⅱ油,使用粤Ⅲ车用成品油平均可直接减少约1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省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实施方案,从1月1日起,佛山、肇庆、清远3个城市将同步销售“粤Ⅲ”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过渡期为1个月;汕头、韶关、梅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等10个城市逐步全面销售“粤Ⅲ”标准车用汽油,过渡期为两个月。

      佛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康文介绍,粤Ⅲ标准的汽油和柴油硫含量比粤Ⅱ标准将分别降低70%和30%,可直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此外,汽油中苯含量将降低60%,有利于减少发动机积碳和降低致癌物排放。

      “单个城市的试点作用相对有限,但这次是整个广东大面积推广,对于遏制空气污染将大有帮助。”李康文表示,广东此次全面推广使用粤Ⅲ成品油,将可有效减轻整个珠三角地区的灰霾天气,对于保障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也有重要意义。

      广东推广使用

  粤Ⅲ油历程

      2007年4月16日起,深圳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油。

      2008年,广州、珠海、东莞和中山全面完成“粤Ⅲ”车用成品油的推广使用工作。

      2009年7月1日,惠州、汕尾、河源全面供应“粤Ⅲ”车用成品油。

      2010年1月1日起,佛山、肇庆、清远3个城市同步销售“粤Ⅲ”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过渡期1个月。汕头、韶关、梅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10个城市逐步全面销售“粤Ⅲ”标准车用汽油,过渡期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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