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正式在全国启动。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据参与方案起草工作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说,《实施方案》规定,可享受补贴的包括:一是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汽车的农民,每户仅限换购一辆轻型载货车,但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要为同一个人;二是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不含轿车)的农民,每户限购一辆。
购买微型客车的农民,需要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购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的储蓄存折(粮食直补专用存折也可)。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已报废车辆的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据沈进军介绍,这笔补贴资金将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其中,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补贴资金的发放将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经过乡镇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并符合补贴要求的申报,乡镇或县级财政部门应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的账户。
由中央财政负担的补贴资金实行“资金预拨、事后清算”方式。根据测算的各省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80%的比例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落实地方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根据预算及时将不少于50%的补贴资金拨付,其余按需求进度拨付。
沈进军还说,为更好落实《实施方案》,国家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协作配合,加强对补贴资金、车辆报废、购买、转让过户以及市场秩序、价格、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已针对“汽车下乡”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相应的配套措施。
汽车下乡的不足
1、汽车补贴为何不一视同仁?补贴标准不一致。对购买摩托车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对购买微客、轻卡却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虽然汽车金额大,但补贴的差异也应有更合理的解释。否则家电下乡13%,摩托13%,农机30%甚至更高。生产资料的轻卡、微客为何低3%。
[NextPage] 2、轻卡下乡的报废补贴操作是否便利?轻卡报废更新的想法很好,可以拉动农用车的报废升级。但是这样是否好实施?我们担心报废更新的对农民购车的便利性影响很大,甚至出现很多问题。目前我们的汽车报废制度存在很大问题。每年公布的报废车辆数量令人惊讶的少。2006年国家统计的报废机动车38万台,而05年是56万台,报废数量越来越少,这与07年的4229万台机动车保有总量完全不成比例,而且与1991年的机动车保有量606万台相比也很低,06年仅有6.3%的91年前的机动车报废,其他车辆不知所踪。虽然很多车辆未经正常程序报废,但结合当年的60年代技术的卡车盛行,欠发达地区成为老旧车辆的沃土,这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是多么严重。比较明显的例子是北京06年报废1.6万台车,而上海保有量远低于北京,其06年报废9.1万台车,几乎是北京的6倍。这就是不同的制度措施的差异效果。
3、微轿、微卡下乡为何不能同行?汽车下乡的品种不能过度局限。微轿也应鼓励下乡。从家电下乡的反馈看,农民需求层次差异化较明显,家电下乡的品种也在不断增加。未来微轿的下乡就是对下乡模式的有效补充,微客的农村个体物流效果较好,而微轿的消费群体也相类似。近期大量的返乡农民工需要开展创业自立,此次汽车下乡将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的致富渠道和能力,但农民工返乡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