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省政府提交国务院的《南京市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报告》7日已获得原则通过,相关文件正由国家环保部依法走程序,很快将会正式下达。这也意味着,从10月1日起南京机动车非国Ⅳ不能上牌。
据了解,从10月1日起,南京市将对所有在南京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油车和燃气车,以及新购的公交、环卫、邮政等柴油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国IV”标准。南京也将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国内第四个施行“国IV”排放标准的城市。与新标准相配套的国IV标准油料的提供工作,也已在省政府协调下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场上销售的轿车90%都达到了国IV标准。还有部分品牌车型只达到国Ⅲ标准,包括部分自主品牌和一些未及时更新换代的合资品牌车型。合资品牌如伊兰特、锐欧、远舰、雨燕1.3L超值版等;自主品牌如昌河爱迪尔、长丰猎豹、陆风X9两驱版等。经销商建议,消费者近期在购买新车时,最好先询问清楚。
南京环保部门也提醒南京机动车销售商,提前做好库存国Ⅲ车的销售和转出工作。经销商和市民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达标车型查询栏目的“国Ⅳ”栏,查询你经销或购买的车型是否可以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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