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和银监会19日共同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试点。
通知指出,内地已上市的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后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事债券交易。试点期间,商业银行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还可从事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来源的绝对主力之一,商业银行能够进入交易所市场,必然会提高交易所债市市场的活跃度和交易量。
[Next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