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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长力]南昌长力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合同签约的提示性公告

2009-10-12  新闻来源:和讯网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王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的通知,2009 年9 月30 日,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57.97%省属国有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将持有的南钢公司57.97%股权全部转让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成为南钢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性质变更,有关事项尚须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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