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 年4 月21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与网络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 年4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 人,亲自出席董事10 人,董事胡建军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但已审阅会议材料,委托董事上官勤胜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同意出让公司持有的江西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9.5%股权中的65%部分,剩余的34.5%股权仍由公司持有。本次出让是将评估后长力汽车65%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按实际成交价执行。待挂牌成交后,根据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割单,受让方履行付款义务。
江西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长力汽车”)成立于2003 年11 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主要从事品牌轿车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相关服务,经营场所系租赁昌南工业园朱桥东路1 号及江西轻型汽车修理厂部分土地,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9.5%)。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到2008 年2 月28 日,长力汽车总资产1,712.27 万元,总负债1,607.57 万元,净资产104.70 万元(最终以备案数为准)。本次股权出让,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金,减少公司损失。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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