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鲁科高字[2009]29号《关于认定“山东华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120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认定公司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37000539,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29日,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08-2010年),按1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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