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08〕177号),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本公司”)被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GR20083400002,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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