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2月26日、12月29日、12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此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以上波动,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询征,答复如下:"我公司确认截至2008年12月30日以及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针对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转让、增持、减持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目前董事会正在审议《关于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其发动机项目的议案》(2008年8月7日,公司已与戴姆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相关公告于2008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上,详见公司2008-058号公告)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