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银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下达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2期短期融资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9个月,第一期发行期满后3个月之内发行第二期,第二期发行期限为12个月。每期均发行5亿元人民币。
公司2007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08年9月16日到期,并已完成了兑付工作。
公司第二期(即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08年11月27日完成发行,该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1年,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5.35%。
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薄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和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经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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