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要求,作为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与资金占用方面:经公司仔细核查,2009年1-6月份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事项,与其他关联方资金事项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与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①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外担保,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750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7.24%,未超出有关规定;②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为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刘纪鹏、郭孔辉、郑小虎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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