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用专用车分公司固定资产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持有的土地和厂房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内容详见2009 年4 月9 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置换进入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日前该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更名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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