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风科技董事会已于2009 年6 月2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200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200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9 年6 月12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 名,实参加表决董事3 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补充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以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 年度前实施的、2009 年后继续执行的向东风汽车公司土地租赁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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