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惠明先生主持,经监事会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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