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长安汽车、长安B)自2008年10月10日起停牌至今。由于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继续对本公司股票申请停牌。
公司拟在本公告刊登之日后30天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资产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最迟将于2008年11月24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至少每周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说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和不确定因素。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