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09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174,0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0.45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28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 年7 月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 年7 月29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