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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时间:2018-12-06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修改后细则明确小汽车指标使用类型分为普通小汽车指标、混动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明确了每种指标的使用范围。其中,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混合动力小汽车或者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普通小汽车指标可以用于普通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和纯电动小汽车登记。小汽车指标按获取方式分为增量指标、其他指标、更新指标。

本次修订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比例及方式与现行的《实施细则》完全保持一致。其中,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以下为原文:

关于征求《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及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联系方式如下:

1.电子邮件发送至:yangdl@sztb.gov.cn;

2.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综治处杨先生收,邮政编码:518040。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3.《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解读材料.doc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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